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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寻目击者/行车记录仪】6月30日凌晨淮安区国际商城东门车辆拖行路人事件

各位网友,发帖旨在寻找事发现场的目击者或行车记录仪视频,以补充相关法律程序的视觉证据。
一、 事件基本信息
时间: 2026年6月30日凌晨1时49分许
地点: 淮安区国际商城东门巷口
当事方: 本人(受托运宠物主人)与涉事顺风车驾驶员
二、 客观事实经过
因宠物托运发生意外死亡,本人与涉事司机在事发地点进行交涉。根据警方出具的调查文书记录,双方在此僵持交涉时间约4小时。
当日凌晨1时49分许,在本人手搭车辆后门把手尝试继续沟通时,涉事车辆启动驶离。在车辆驶离过程中,本人倒地受拖拽10米。事发后,该车辆经由主干道驶入高速公路离开淮安。
三、 伤情及证据情况
1. 伤情鉴定: 经淮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学伤情鉴定意见书》,本人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2. 音频证据: 案发地周边宠物店监控收录了事发瞬间的车辆加速声及现场人员的呼叫声。
3. 视频缺失: 因案发瞬间恰好处于该区域公共监控画面的视觉盲区,缺乏直接的视觉影像。
四、 案件目前进展
办案机关基于“案发瞬间处于监控盲区”,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驾驶员对车外情况存在主观明知,已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安公河不罚决字〔2026〕179号)。
五、 寻证诉求
为进一步补全完整的视觉证据链,现向社会公开寻找目击线索。
如有在 2026年6月30日凌晨 1时40分 至 1时50分 期间,路过淮安区国际商城东门附近,且行车记录仪恰好拍摄到现场画面的车主,恳请您私信联系本人,重金酬谢。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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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捕虾人家 LV9 通判
    2楼
    哎!!!
    9-10 06:03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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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鸡翅瘦瘦 LV4 路人
    3楼
    坑,这伤看着吓人
    9-10 17:27 · 江苏
    回复
  • *雪中漫步* LV11 淑媛
    4楼
    太疼!。。公安不会找这个司机拿他车上车载监控吗?。。不会拿相关证据做推理吗?。。都是现成的证据,那他们还需要破案这个工作流程吗??!得去到警督那里告他们!
    9-11 06:53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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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正能够改变人生的不是抱怨命运,而是从改变自己的起心动念开始。能够知错、认错、忏悔、改错,并且不再重复同样的错误,这才是真正的修行。看见自己的问题是觉醒的开始,愿意改变自己是修行的开始。真正改变自己的习气,才是人生改变的开始。 ​觉察自己 改变自己 2026年09月10日#淮安人纳凉好去处~##城市印象##淮安春天照片来波接龙!#

    心灵妙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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