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210万!淮安区法院公开审理公职人员周某受贿一案
8月13日上午,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淮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波担任审判长,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玮出庭支持公诉。
省住建厅、市志办、团区委、工联公司等单位的1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庭审评议,以“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案例警醒“身边人”。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至2024年,被告人周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6月至2023年12月,周某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21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精准把控庭审节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淮安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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