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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公告

 11月15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将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记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用地点:
  具体路口:北京北路北京西路口、承德北路樱花路口、南昌北路淮河路口、长江西路西安路口、翔宇北道香江路口、银川路香江路口、珠江路回春路口、长江西路香港路口、淮海北路北京东西路口、北京西路鞠通路口、北京东路银川路口、北京东路翔宇北道路口、承德北路长江东路口、长江东路银川路口、淮河路银川路口、淮河路承德北路口、淮海北路珠江路口。
  具体道路:南昌北路、翔宇北道、承德北路、银川路、淮海北路、鞠通路、北京北路、西安路、北京东西路、长江东西路、淮河路、珠江路、回春路、樱花路、香江路。
  二、记录违法行为类别:非机动车、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2023年11月20日起,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证据,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当事人发送违法告知短信,违法当事人需在十五日内至交管部门窗口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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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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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中漫步逍遥 LV5 驿丞
    2楼
    太生气了,无法HOLD啦 >_<......
    11-16 09:28   来自江苏
    2 回复
  • 310723584 LV1 路人
    3楼
    扭摆的很啊
    11-16 09:50   来自江苏
    1 回复
  • 明天有雨 LV1 路人
    4楼
    啥也不说了,感谢作者的无私的分享与奉献 :)
    11-16 13:59   来自江苏
    1 回复
  • Oneday LV1 路人
    5楼
    啥也不说了,感谢作者的无私的分享与奉献 :)
    11-16 15:23   来自江苏
    回复
  • Aries° LV1 路人
    6楼
    头盔还是老实戴好吧
    11-16 15:24   来自江苏
    2 回复
  • 黑白年代 LV1 路人
    7楼
    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11-16 15:43   来自江苏
    回复
  • 记忆°Blank丶 LV1 路人
    8楼
    啥也不说了,感谢作者的无私的分享与奉献 :)
    11-16 17:01   来自江苏
    回复
  • ha174920629 LV10 路人
    9楼
    什么时候劳动法象这样严格执行就好了!!!!!
    11-17 20:39   来自江苏
    4 回复
  • ypztwu LV9 路人
    10楼
    出发点是为了老百姓出行安全,有人相信吗?
    11-18 13:27   来自江苏
    4 回复
  • 岁月静好lz LV11 知府
    11楼
    为了钱已经不择手段了……
    11-18 19:05   来自江苏
    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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