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诉 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凯旋宫(上海新城二期)的业主。近期,凯旋宫中心广场新建起了一座三层约400个车位的机械停车场,引起了所有凯旋宫业主的强烈不满。据了解,该机械停车位并非满足凯旋宫业主的停车需求,而是开发商迫于一期业主压力在我们二期区域新建停车位以缓解压力。当时我们在置业时,开发商曾大肆宣传小区生态环境如何如何,中心广场建设花园并配备游泳池。现已建成多年,不见美丽的花园却见冷冰冰的钢铁水泥,绿化面积比例严重不足,从高层俯瞰,机械停车场犹如一个个钢铁笼子,整个小区光秃秃一片,加之冬季来临,显得更加萧条荒凉,毫无生机。孩子失去了欢乐嬉戏的地方、老人们失去颐养天年的场所。还有一旦机械停车场建成使用,业主每天出行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因汽车尾气排出的大量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烟尘微粒等,小区的空气质量将严重被污染,此停车场是24小时开放,汽车的发动机声和机械运行的摩擦噪音将严重影响居民休息。现在小区的居民想休闲娱乐必须要过翔宇大道路对面的里运河广场,不方便也不安全至极。开发商违约行为、不诚信行为已经侵害业主权益。
开发商之前宣传的很多地方都没有兑现,如果说其他地方我们业主可以忍受,但是在我们的中心广场建设机械停车位,就触及到本小区业主的底线了。不管从合法性和合理性角度,都不应当允许其继续建设。首先根据《淮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擅自设置立体式停车设施;目前本小区现有车位已经能够满足业主使用,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确实需要建设必须业主大会通过才可以,开发商在此建设属于违法建设。其次从安全性角度,小区面积不大,一旦停车场投入使用,将会对小区的业主造成很大的安全威胁;再从环保美化角度来看,立体式停车场影响美观,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汽车尾气也会影响小区的空气质量;最后从社会和谐角度看,新建该停车场将会造成一期业主和二期业主不可调和的矛盾,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利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本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很多权利无法通过个别业主行使,目前业主们正不约而同、奔走相告积极筹备业主大会,但是停车场的建设已有一半并会继续建设,如果再等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再表决拆除,为时已晚,也会造成资源浪费。前几天业主们跑了几个部门,但是各部门却相互推诿,维权无门,唯有通过政府的干预才能保证社会和谐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个人人轻言微,无奈业主只有联名请求政府出面调停,主持公道。再此不胜感激。此致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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