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有些规定让人感到有点无语,比如说我自己家的承包土地的确权证,是因为村里面、组里面的原因,老人在家里面也不懂,居然就不给我们发,现在作为自己想知道自己的权利,想查一下底册,我凭我自己的户口簿,凭我的身份证,难道不能证明我自己吗?非要村里面写介绍信证明,镇里面在上面盖章,然后还要到区里面农村农村局盖章,最后才到区档案馆审核查询,作为我们自己的一项权利,难道要费这么大的劲吗?非要各个部门去审批吗?审批的意义何在呢?难道他们不批,我们就不能证明自己吗?我们就不能查吗?
前天 21:07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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